(一)负责贯彻执行区域内港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关于港口管理、口岸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负责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区域内港口岸线资源及相关陆域的使用管理。
(四)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口重大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协调港口生产、经营秩序。
(六)与市港口建设大会战指挥办公室合署办公,开展港口建设大会战相关工作。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港口管理部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港口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港口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47.9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10.2万元,增长6612.24%。主要原因是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发展奖补措施奖补标准提高,范围扩大,航运物流发展较快。
2021年度收入合计924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7.98万元,占10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247.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10.2万元,增长6612.24%。主要原因是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发展奖补措施奖补标准提高,范围扩大,航运物流发展较快。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47.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10万元,增长6612.24%,主要原因是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发展奖补措施奖补标准提高,范围扩大,航运物流发展较快。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47.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26万元,占0.95%;节能环保(类)支出2.97万元,占0.03%;交通运输(类)支出48.5万元,占0.5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100.4万元,占98.4%;住房保障(类)支出7.85万元,占0.08%;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47.98万元,支出决算为9,24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8.26万元,支出决算8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行政运行(款)。年初预算2.97万元,支出决算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项)行政运行(款)。年初预算48.5万元,支出决算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款)。年初预算9100.4万元,支出决算9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款)。年初预算7.85万元,支出决算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人员经费87.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94.5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94.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增加0.62万元,增长7.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6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3个、接待人次7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港口管理部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本年支出合计924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8万元,占1.6%;项目支出9100.4万元,占98.4%;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9100.4万元,实际决算支出9100.4万元。
2021年决算的项目支出为9100.4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9100.4万元,主要用于一区一港四口岸奖励资金及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发展奖励资金支出。
一区一港四口岸及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发展奖补资金9100.4万元, 用于支付信息技术、监管数据服务,深入推进开放崛起发展战略,加快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发展,加速打造湖南通江达海新增长极,建设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重点支持海外直航和国际接力航线、支持拓展省际航线、发展壮大省内航线、鼓励省内外集装箱货物在城陵矶港中转、鼓励港口运营企业做大做强城陵矶口岸。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