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洋洋百货有限公司、洋洋成都饭馆有限公司一起持有的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号16307.30平方米商服用地典当担保;
(2)洋洋成都饭馆有限公司、成都赢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赢龙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建造开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洋洋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海西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黄斌、江秉金、熊小华供给连带责任担保。
典当及管控财物坐落哈尔滨市南岗区,属哈尔滨市传统主城区-南岗会议CBD板块中心区域,距哈尔滨市地标修建“龙塔”仅3公里,距黑龙江省政府4.5公里,距南岗区政府4.7公里,距哈尔滨市著名景点中心大街9公里,地理位置较为优胜。项目周边开发较为老练,人气、商气气氛较浓。项目项下中心财物为“华鸿世界中心”项目、“华鸿金色柏林”项目。
(1)2.5亿元债务抵质押物,转让方与其他债务人一起享有下列典当物榜首顺位典当权,转让方比例为50%:项目一期、二期部分机器设备19套;项目一期、二期工业厂房6幢,修建面积16.84万平米;及相应工业用地600亩;坐落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16号1栋1单元27楼的10处办公用房,面积共1016.21平方米;福建永大集团以其对四川凯西集团的25417.8万元股权供给质押,福建凯西集团以其对四川凯西集团的54582.2万元股权供给质押。
(2)7700万元债务典当物,转让方与其他债务人一起享有下列典当物榜首顺位典当权,转让方比例为37.5%:项目二期部分机器设备12套;坐落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路511号35栋共7处商业地产,面积共2476.7平米。
以上财物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当任何法令责任。就标的财物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查询及判别,终究以欠据、合同、法院判定等有关法令材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确保。
(1)我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安排作业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财物办理公司作业人员、债务人办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财物处置作业的律师、会计师、评价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安排人员等相关人或许上述相关人参与的非金融安排法人;
(2)参与标的财物处置的我国东方财物办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业人员或许债务人或许受托财物评价安排担任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3)不符合我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含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运营、欺诈客户资金等违法运营行为所得,或偷盗、纳贿、侵吞移用公司产业、毒品违法、黑社会性质的安排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私运违法、贪污贿赂违法、损坏金融办理次序违法、金融欺诈违法等行为所得;
(4)其他根据我国法令不得收买、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上述标的财物信息仅供参考,终究以欠据、合同、法院判定等有关法令材料为准,我国东方四川省分公司及北金所不对标的财物的情况做任何声明或确保。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